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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終究告了一個段落,也可以好好整理一下心裡的想法,為了保護當事人,以下都是化名。

 


    剛進保險業時,心態其實沒有很完整,總是害怕在推銷的過程中,帶給人困擾,或是被人不斷的拒絕。其實只要是對的事情,堅持下去,真理會越來越清晰。直到這次發生的事,我才驚覺,原來我所儲存的能量已經越來越大,好像有一隻魔法棒,可以任意揮灑,活用自己的專業。

 

   一位剛成交的客戶,有天問我:為什麼我朋友買意外險,他老公意外死掉了,保險卻不理賠?因為不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,我這位客戶是越南籍的新娘(A),口語傳達上會有落差,所以請她另外安排時間,讓她的朋友(B)帶著相關文件,再進行了解。

 

  與事主,B小姐見面時(同是越南新娘),花了很多時間,才把發生在她身上的故事拼湊起來。她從越南嫁來台灣已經十多年,跟先生一向感情很好,也育有兩個小孩,一向健康的先生,才換了新工作兩個月,有天兒子要上洗手間時 ,才發現爸爸倒臥在浴室,頭面部沒入洗臉盆而死。經鑒定,驗屍單上寫的死因是窒息,原因是頭面部沒入洗臉盆,勾選那欄勾的是意外。就客戶端來說,自然會認為是意外,希望公司替父親加保的團險三百萬意外險可以順利理賠下來,但是團險的那家公司卻以無法證明為意外,拒絕理賠,B小姐不識字,口上表達又不是那麼的流利,她們只認為,沒有疾病,這當然要賠啊。

 

  意外險的定義:非因疾病引起之外來事故。這件事故,其實剛好踏在模糊地帶的邊緣。以常理判斷,洗臉盆並不大,一般人如果跌進臉盆中,應該是可以自行爬起,就只怕是突發性的心臟病發,導致暈倒才跌進去,那這樣的死因就不算意外的範圍了,B女可以尋求的管道為有三 :訴諸輿論、走法律圖徑、或是請保險的調解中心介入調解。若是走司法訴訟其實勞民又傷財,因為這是模糊的心證問題,遇到的法官不同,也許結果就不同,可能三百萬全得,或是三百萬全無。所以我替她寫了一張申訴書到保險調解委原會去,透過中介來處理。

 

  在跟B小姐接觸的時候,其實我很感慨。第一次到B小姐家,我嚇了一大跳,在路邊的房子,整個客廳卻很陰暗,透不進陽光來,木頭搭疊的地板,有的早就翻起來,屋內只有簡單的傢俱,到處是灰塵,只有桌上一些空的泡麵碗。原來她的大孩子被接到公婆家去,不讓她跟他接觸,她做著小吃店的幫手的工作,天天早出晚歸,家裡空蕩蕩的,沒有人陪她說話,所以這個家其實只是一個空殼子,她忍住眼淚用她最多的辭彙告訴我,先生剛過世時,她沒有流下一滴淚,卻被解讀為沒有感情,直到現在發生一年多,她其實還是無法接受疼愛她的先生突然走掉的事實,她說:她用她的心在哭泣!這些外籍的配偶到台灣後,被當成生小孩的工具或是次等國民,事情發生後,她公公婆婆想盡辦法要趕她回去,將兩位孩子的監護權,和保險金攬為己有,是到後來理賠發生問題,才將一堆文件丟給她,讓她自己去處理。她們都拋棄了在家鄉的親人,來到這片土地,為什麼還要將她們當成是次等國民呢?無依無靠的外籍配偶,我遇到的應該只是冰山一角,真正的問題其實更大。

 

在處理B小姐的事情時,其實很多相關的法令,我也是一知半解,問了很多人,查了很多資料,甚至還打電話去自家公司理賠部門,問看看若是我們公司理賠的機率有多大。終於,B小姐接到產險公司的來電,約定時間要談和解,B小姐是老實人,緊張的不知如何是好,我連忙告訴她,要她放心,談和解的時候我會陪著她,替她注意各個細節。其實我心裡面也很害怕啊,沒見過大場面,甚至連談判的技巧都沒有,怕搞砸了。原本想找有經驗的同事陪我去處理,但那天大家都有事,所以我只好硬著頭皮上,我還記得騎車到客戶家的途中,我不斷在心裡為自己打氣,也跟老天說,希望B小姐在天上的老公,能夠好好守護她,讓事情順利和解,讓理賠金可以讓她和孩子至少過個安穩的日子!奇蹟似的,事情很快就解決,產險公司答應以一半,也就是一百五十萬元和解。雙方達成共識!B小姐開心得握著我的手,感謝我,說她不是我的客戶還這樣麻煩我跑了那麼多趟,甚至其他保險黃牛還跟她要求三成的佣金!

 

結束回家時,其實我很興奮,因為我知道我做了一件對的事,原來我的雙手,我腦袋中的東西,和我的熱情可以幫到一個家庭免於匱乏的,這就是保險的意義了吧,平常覺得不需要,但是真的用到了,卻希望能夠越多越好。好像一切都是那麼剛好,剛好我正在上勞保法相關的課程,就遇到B小姐的事情,剛好要處理和解時,大家都無法陪我去,注定我要靠自己去學習獲得這份經驗,對自己的肯定也更大,謝謝B小姐,B小姐在天上的先生為我上了這一門寶貴的課,我會永遠記住這份感動,在我的工作上繼續努力付出。

 

 

註:

l   先生剛去新公司兩個月,新公司說沒有幫他加勞保,但是有團險,這其實是不對的。就算沒有勞保,在員工發生事故死亡,無論職災或是非因公,這其實都是雇主的責任。如果團險的理賠最後失敗了,其實員工家屬可以依法跟公司爭取他們該有的勞保給付,但是因為最後團險的理賠有下來,而且金額大於勞保雇主應當負責的部份,所以可以抵充雇主的責任。

所以雇主為員工付費購買團險,其實是很重要的!

         產險的保費相對於人壽較便宜,但是承保的職業類別有限制,理賠也要花比較多的時間跟心力.

 

圖片引用自http://www.dabaoku.com/sucai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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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heeidol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